第十三章

软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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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平三人本来背对着洞口,听到叫声,忙转身提枪瞄准李大力。面对两长一短三把枪,李大力更加慌乱的叫道:“真的,我没骗你们,里面有好多僵尸,正在追杀三哥,你们赶紧去帮忙啊!”“僵尸?”吴平看着异常狼狈的李大力,扬了下手枪道:“那你怎么跑出来的。”李大力有些羞愧的低头道:“我一见到僵尸就害怕,所以就先跑了,他们还在后头。”

    吴平看李大力的神情不似作伪,而且全身上下没看到有武器,便放下手枪,表情平静道:“真的有僵尸?”

    李大力忙用力点头,趁机上前几步颤声道:“有,不骗你们,很多僵尸,全身穿着铁衣,除了脑袋,其它地方子弹都打不进去。”吴平心里其实信了几分,只是还有一些疑惑,却一直想不起来哪里不对劲。

    这时地洞里突然传来一声轻微的枪声,吴平脸色一变,没有心思再去考虑其它,挥了下手,带着后面两人往洞口跑去“你也跟着进来,去接应三哥他们,别想跑,不然后果自负。”李大力忙点头,在三人越过身旁时。

    突然伸出双手,抓住后面两人的脑袋,一用力,彭的一声狠狠的撞在一起,以李大力的手劲,两人连惨叫都发不出来便软到在地上,估计头骨都给撞裂开了,吴平的反应也很快,一发觉后面不对劲时,想到不想甩枪向后连开三枪。

    也不转身去看结果,反而急速往前冲出两米。只是他依然低估了李大力,只觉得后背像是被一辆小轿车给撞上一样,喉咙一甜,喷出一口鲜血,整个人往前飞出三米,扑倒在洞口。

    惊惧的转过身,刚好看到刚才在自己面前慌乱异常的李大力,整个人跃在半空,以膝盖朝下的姿势往胸口压来,已经来不及爬开,吴平绝望的抬枪想扣动扳机,彭的一声,膝盖撞在胸膛上,吐出一大口暗红色鲜血,浑身一阵抽搐,拿枪的右手无力的摔落在地上。

    李大力看着已经气息全无的吴平,松了口气,起身有些后怕的摸了下胳膊上的伤口,还好是穿透性伤害,没有打到骨头,要不然就麻烦了。

    刚才轻易杀死两个枪手后,李大力马上提气向前挥拳,只是没想到吴平的反应会那么的迅速,居然头也不回的往后连开三枪,还好自小具备的对危险极度敏感的天赋救了他,就算这样,胳膊也被打中一枪。

    其实吴平能被胡三收为贴身保镖,身手自然不弱,如果是正面对打,怎么也得打上一会儿才会输给李大力,只是在生死搏杀的情况下,没有公平可言,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因素击杀对手才是正理。

    而从小在深山老林里打猎的李大力自然深谐此道。李大力轻车熟路的把三人身上的现金搜出来,由于如意环已经被黄金塞满,便只收取了那把手枪和所有子弹,剩下的两把步枪却是收不进去了。

    看了一眼洞口,李大力把三具尸体扔到离洞口十几米远的土堆后面,随便清理一下地上的痕迹,提着两把步枪趴在土堆后面,检查了下步枪,让子弹上膛,枪口对准地洞口。

    这时候太阳已经开始落山,阳光不再那么刺眼,山谷由于树木都被砍伐一空,光线倒是充足。

    首先从洞口跑出来的是胡三,气喘吁吁的握着手枪,环顾四周发现留在洞口的吴平三人不见踪影,脸色变得更加难看,回头望了一眼地洞,正想不管不顾的离开时,砰一声枪响,胡三背部飚出一道血线,惨叫一声,往后便倒。

    在十几米距离内,玩惯猎枪,对步枪却不了解的李大力,第一枪仍然打中胡三的腹部位置。胡三倒地之后,李大力又连开两枪,一枪在胸口下方一点位置,一枪打在胸口上。

    可怜胡三这么一个黑道大哥,却在深山老林里遇到习惯动手多过说话的李大力,话都没来得及说一句,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在枪下。

    枪杀胡三后,李大力依然趴在土堆后,耐心的等了十几分钟,地洞里再也没有了声息,看来除了胡三,另外几个都已经死在洞里了,李大力放下枪,也不打算冒险进洞去查看,而是伸手扒拉过来吴平的尸体,静心吸纳起精华。

    这样就吸取了张四喜这个活人和五个死人,刚好达到真经上所说的比例,以后想再吸收精华就得等这些精华完全被自身融合后才行了。

    吸收完,找回板斧和开山刀,顺便到洞口把胡三手里的手枪也拿过来,如意环空间有限,手枪又不能放在身上,李大力只好扔掉多余的步枪,只留一把在如意环里面。这次进山虽然惊险无比,稍微不注意一些,可能就丧命在里面。

    但高风险总是伴随着高回报,这次除了得到一把步枪,三把手枪,两把匕首,近两百发子弹之外,还得到四十块黄金,价值超过五百万,另外现金也搞到四万左右,可谓丰盛无比。

    心满意足的李大力把四具尸体及不要的枪支全部抛到地洞里,他倒不怕那些僵尸跑出来,要出来,早在十几天前那些盗墓贼把洞口挖开的时候就出来了,不会等到现在还呆在秘府深处,至于原因,不是惧怕阳光就是其他一些未知因素,李大力才懒得去想。

    走出山谷,李大力松了口气,回头望了一眼被树木遮掩的谷口,便头也不回的离开这个危机四伏的地方。

    李大力已经不打算再来这里了,里面危险实在太大了,有自知之明的他知道里面就算再多宝贝也只有政府或那些大势力团体才有机会得到,自己是想都不要想。

    虽然现在遇见的危险暂时只有那些僵尸,但谁又能说得清楚,里面是否还有其它一些更危险的东西呢!一路急赶,总算在晚上六点太阳下山之前,回到村里。

    正在外面玩耍的一群小屁孩儿看到李大力两手提着七八头野鸡和野兔,背上用草绳绑着一头野山羊,呼啦一下全围了过来。

    七叔家现在还只有六岁大的狗剩嘴里留着哈喇子。敬佩的望着李大力“大力哥哥,这些都是你打到的吗?好厉害!”

    李大力一脸憨厚的笑着,看着这些嬉闹的野小子,一个下午惊险紧张的心情渐渐放松了下来,收敛杀人而产生的那种莫名煞气。“狗剩,你回家让七叔晚上来我家里吃饭。”

    “还有你们也一样,都回家叫叔伯们过来吃饭。”“哦!晚上有山羊吃咯!”小屁孩们欢呼一声,四散跑去叫家里人。回到家,爷爷正坐在院子里。看到李大力胳膊上的血迹,眼神一变道:“你受伤了。”李大力抖动了下胳膊。

    “没事,追山羊的时候不小心被刮到了,对了,爷爷!”“今天打了这些野物,我让狗剩他们去叫叔伯过来吃饭。”“明儿我就要进城了,晚上请大家伙吃顿饭。”“嗯!”老人点了点头,看孙子的胳膊确实没有什么大碍,以为是皮外伤,进山打猎有时候难免会受一点伤,也没有多想。“把东西搁院子里,等婆娘过来收拾,你去洗漱一下。”李大力点了点头,把野物扔在地上,进了后院。

    脱去衣服,看着胳膊上已经愈合的差不多的伤口,心里对黑白真经越发有信心起来,起先离开山谷的时候,本来还想采一些药草涂抹,还没等找齐药草,伤口却已经不再流血了。

    肉里甚至能感觉到一丝丝麻痒,这说明伤口正在愈合中。以前受伤可不会这么快开始愈合,更何况这次受的是贯穿整个胳膊的枪伤,按以前被猎物抓伤的经验,没个把月别想好利索,现在却不用两个小时就已经可以行动自如了。

    李大力知道这肯定是跟储存在体内的生命精华有关系,只是具体情况如何,真经上也没用描述,总之知道是好事就得了,洗完澡出来的时候,村里的一些婆娘已经过来在院子里忙开了,嫂子张塞英也在当中,看到李大力出来。

    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猛瞧着。李大力第一眼便看到二嫂,憨憨的一笑,没有说话,直接走过去搭手帮忙。张塞英看到他走过来,忙低头择菜,过了好一会儿。才低声道:“你明儿就要走?”

    “嗯!明天一早就走。”李大力看了看周围忙乎的婆娘,也低声道。两人一时沉默了下来,过了一会儿张塞英才有些娇羞的用蚊子般的声音道:“晚上你到后山小溪头那儿,我有话对你说。”说完也不管李大力是否听到,便起身端着择好的菜往厨房走去。

    以李大力的耳力,自然听得清楚,心里兴奋的紧,表面依然憨厚的坐在那,周围忙的不亦乐乎的婆娘自然没人注意到刚才这里发生的那点小暧昧。

    香菇炖野鸡,红烧野兔,红辣椒炒羊肉等等充满山村野味的热闹晚餐总算结束,吃饱喝足的叔伯们对李大力说了些勉励的话,便一一离开,只剩下几个婆娘留下来帮忙收拾残局。李大力他爷爷今晚高兴,多喝了几杯,晕乎乎的被扶进去睡觉去了。

    等院子收拾完,送走几个婶婶,已经是晚上九点钟,李大力怕二嫂多等,有些迫不及待的关好门,便往后山跑去。还好晚上的星空无云,虽然月亮只有一弯儿,但没有受过污染的星空让月光毫无保留的挥洒在大地上,让李大力在山林里毫无阻碍的快速奔跑。

    平常一般人需要十几分钟走完的路程,李大力硬是只用了三四分钟跑完。小溪头是村里人取的名字,由山上流下的雨水在一个小山谷里聚成一个不小的水潭,再流往李家村,这个水潭被认为是小溪的源头,便取了这么一个名字。

    村里的小屁孩儿夏天最喜欢做的事就是跑到这儿游泳嬉闹,李大力小时候也没少来,由于离村子比较远,到了晚上,这里反而是最安全宁静的地儿,基本不会有人过来。当李大力跑进小山谷的时候,二嫂张塞英已经坐在水潭边上,忙走过去。

    看到李大力进来,张塞英起身娇羞的望着他,为了不引人注目,今晚张塞英依然一身平时的打扮,一件小碎花衬衫,一条黑色紧身长裤,没有任何首饰,乌黑的长发随意的盘在头上,朴实的装扮更衬托出女人娇美的容颜。

    走到身前,李大力一把搂住张塞英,低头一口吻了下去。也许明天李大力就要离开的原因,张塞英这次显得特别主动,不顾羞涩的主动伸出香舌与男人的舌头纠缠着。

    吻了好一会儿,李大力才松开气喘吁吁的嫂子,在月光下,红晕满面的张塞英用手抚摸着男人粗犷的脸庞“真不想让你离开。”用手捂住想要说话的李大力。

    “这只是我心底的一点感触,你不用解释。”“我知道像你这样优秀的男人应该走出山沟,到外面去打拼。”“只希望你心底能记得嫂子就可以了。”“我不会忘了你,相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