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伤归

菊文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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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风似乎有些受宠若惊,道:“丁姑娘,承蒙如此看重,何以为谢?真是折煞小生也!”

    还没等丁素月回话,沈一钱不耐烦起来,他道:“你们一对小男女,且不忙聊天。丁姑娘,你快快付了酬金,小老头还急着赶路。等我拿了银子,你们再慢慢互道仰慕之情。”

    不可否认,沈一钱这席话说得毫无含蓄可言,简直就是过于直白,一点也不考虑年青人的颜面问题。

    丁素月和叶风听罢,都转过头去,脸上均是一红,好象有些不好意思,毕竟是岁数小、脸皮薄。

    很显然,丁姐姐若想与叶风继续开展深入的对话,必须先把沈一钱这个死老头打发走。

    丁素月道:“沈先生,我现在就去取银子,你跟我来。”沈一钱笑眯眯的跟着丁素月走了,看来他又一次实现了人生理想。

    同时济尘大师也跟随而去,他是要做鉴证的。这样也好,至少丁姐姐暂时不用跟叶风在一起,于是,我心里飞快地盘算,怎么调侃这位浑身酸腐的书生一番。

    现在凉亭里,只剩下我和叶风两个人了,彼此间沉默了有好一会儿,我总是不甘寂寞的,开始没话找话说了。

    我胡乱的问道:“叶公子,请问你家的兄弟姐妹几个?你排行老几啊?”

    估计此时的叶公子还是浑浑噩噩的状态,并不知晓我的真实来历,唯恐我是丁素月哪门子亲戚,因此对我很是客气,不敢得罪。

    叶风对我很有礼貌的道:“在下少失怙恃,藐然一身,由师父抚养成人,故并无兄弟。”

    然而,他的这句文绉绉的回答却令我异常头痛。何为怙?何为恃?我当时学识有限,没太搞清楚,大抵“怙恃”合在一起就是指父母罢。

    反正听叶公子的话中之意,他从小就是一个孤儿。原来这家伙比我还要可怜,我今天上午母亲才疑似亡故,他却自幼父母双亡,由师父养大,多半受了不少苦。

    对了,他说是从昆仑山来的,听说那是西北的神山,经常有些修道之士跑去修炼隐居。难道这家伙是某个知名的臭道士的徒弟?

    我不待他问话,又接着闲扯道:“叶公子,此次大老远的跑到浙江来做甚么?这样漫长的行程,难道路上不疲累么?”

    叶风道:“在下奉师命,来此处找寻一个人,以两年为限,若不能寻到,最终还须回去复命。”我假装惊异道:“哦?原来如此。”心里却想:“管你找谁,不要找我丁素月姐姐就行了,小心我去你师父面前告状,说你不谨遵师命,在外勾引良家少女。”

    其实,当时我哪里会知道他师父是谁,只是找找心理上的平衡,聊以自慰罢了。

    我打算继续消磨时间,正想旁敲侧击,询问叶风的师父是谁,这时沈一钱、丁素月、济尘他们很快回来了。

    光看沈老头那一副心满意足的架式,就知道他是拿到了梦寐已久的银子,显得颇为开心。

    丁素月淡淡的道:“沈先生,你的银子已经到手了,请自便吧。”

    沈一钱嘿嘿笑道:“这么急着逐客?好的,小老儿这就去了,不打扰你和叶公子的好事了。告辞!”说罢,他象狸猫一般从后花园的大门闪了出去,一点也不拖泥带水,动作还真是干净利索。

    沈一钱虽然已经走了,但丁素月却被他的话说得忸怩不安,她侧目偷偷看了叶风一眼,叶风正低着头,我正好占据着有利的观察位置,发现这书生也是一副难为情的状态,天知道是不是假装的。

    我暗想:“这两个家伙还真有些狗屁缘分,一位名字里有‘风’,一位名字里有‘月’,合在一起,就是风月无边,那景致可谓极其幽美了。不过我的名字里有个‘曦’字,待得朝阳一出,光芒四射,月亮还不靠边站着?清风只是陪衬而已。还是我的名字够气派,哈哈…”

    我如此欢愉地浮想着,却没有管好我自己的嘴巴,忍不住笑出声来,而且声音还蛮洪亮。

    可惜的是,我的哈哈大笑显得过于突兀了,聪明伶俐的丁素月姐姐是不可能理解的。她狠狠白了我一眼,估计她以为我是在笑话她。

    假如济尘和叶风不在场的话,丁素月姐姐多半早就送给我一个清脆的暴栗子或耳巴子,那就糟糕之极了。

    其实,丁素月姐姐她也不仔细想想,她就算对叶风这个书呆子一见倾心,这件事情有甚么好笑的?还不是“做贼的心虚、放屁的脸红”?

    不过对于丁素月姐姐来说,父母没找寻到,意中人倒是忽然有了,也不失为一件好事情,至少今后在江湖上混,身边多个帮手,可以找个垫背的。

    眼见伴梅庄的庄客们人影全无,我们总不能老待在原地漫无目的的聊天,等待事态发展,或闲着干瞪眼。接下来的行动目标,自然便是白露寺了。

    按照伴梅庄门上的忍者镖的纸条说,丁素月的父亲就在那里。而从沈一钱提供的那片银杏叶子来看,我的父母也应当在彼处。

    目前的情况已很明显,参与绑架我和丁素月双方父母的人极有可能都是一伙的,他们就隐藏在白露寺附近,现在需将其绳之以法。

    我相信,就凭济尘大师的本事,对付几十个江湖寻常人物,绰绰有余,一点问题也没有。

    白露寺位于兰溪西北三十多里,听丁素月讲述,出了伴梅庄向西十多里便是。当时只是下午未申之交,离天黑为时尚早,马上动身还来得及。

    丁素月便领着我们去马厩牵马,可是到了那里,发现栅栏里马匹踪影全无。这当真奇怪了,在偌大的伴梅庄里,丁素月姐姐能够轻易的找到银子,却一只马匹都寻不到,难道此处曾有某群强盗来光顾过?他们是专门来抢马的?却不要银子?

    由于我的贪玩经历甚是丰富,向来在城里城外奔波惯了,因此心里一点也不着急,很不在乎。

    我轻描淡写的道:“算了,没有马匹,就靠两只脚丫,老老实实的走路罢。没甚么大不了的,不就是十几里路么?”

    丁素月显然还在惦记前先前的仇隙,若不是济尘大师援救,我在草丛里的那声喊叫,足以送了她小命。她白了我一眼,道:“你个小东西,就不要逞强了,小心累死你!”

    我不甘认输,郑重其事的道:“丁姐姐,我不是小东西,我叫什么名字你又不是不知道?你好歹叫我一声‘胡兄弟’吧?”

    丁素月道:“呸,你这个臭小子,谁跟你称兄道弟?”

    我道:“丁姐姐,你一下子叫我‘小东西’,一下子又叫我‘臭小子’,到底我算甚么?你的花花肠子还真不少!”

    丁素月啐道:“你既是小东西,又是臭小子。”

    我道:“嘿嘿,丁姐姐,你就知道乱给他人取外号。这样做是不对的!”

    丁素月气呼呼的,嗔道:“不跟你说了。”说罢别过脸去,朝向叶风。

    我仍不依不饶,继续贫舌道:“本来嘛,就十几里路程,也不至于累到哪里去,这怎么算逞强?我平时出城去玩,来回起码基本都是二、三十里路。”

    我们俩个吵得欢畅,济尘看得又好气、又好笑,一时却也不知道该怎样劝解。我猜想,当时在济尘大师的眼里,我和丁素月就等同、于两个大活宝,在这个要紧的节骨眼上,居然有闲情逸致,全心全意的斗嘴。

    反正以我顽强的臭脾气,只要丁素月姐姐不选择退让的话,我很乐意奉陪到底。不就是吵架么?尤其是与漂亮的女孩子争吵,别有乐趣。

    我在城里街坊所结识那群玩伴中,从来就不缺乏刁钻顽劣之徒,大伙儿狐朋狗友,天天聚在一起玩,没事就互相斗嘴为乐,日久天长,于是,我对吵架也算是颇有心得了。

    因此,那时我的武功半点没有,嘴皮子上的功夫倒是有那么两下子。何况我总算遇到发挥特长的时机了,无非就是吵架拌嘴,难不成我还会怕了谁?

    正当我信心满怀,打算大吵而特吵之时,情况又发生了惊人的变化。那个拿了银子、心满意足遁去的沈一钱忽然又回来了,他跌跌撞撞地推开大门,脸色煞白,颓然扑倒在地。只见他满身血迹淋淋,所受的伤势显然不轻,反正是一副倒霉透顶的衰样子。

    济尘连忙伸指,将沈一钱的伤口周遭的几处穴道闭住,伤处的流血登时缓了下来。随后,丁素月找来金创药敷在他各处伤口上,又撕了一些布条迅速为他包扎好,当然也少不了我的热心帮忙。

    颇为不幸的是,沈老头的身上伤处很多,经过一番悉心的包扎后,他的面貌焕然一新,看起来就跟粽子一般。我想,他从此可以唤作“沈粽子”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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