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我吐血

巢湖渔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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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中国的老百姓累,当老百姓中的知识分子更累,因为知识分子们历来嗜好用肩膀去扛这个去顶那个,生怕不那样做,国立马就将不国了。其实,那些应扛的应顶的都是肉食者们谋之的事(知识分子是食草的,属草民之列),又何间焉呢?只要有饭吃有衣穿,戴上眼罩,再掘个小孔,把呼吸畅通了,生活不就能进行下去了吗。你聋了哑了,地球照转,又干我泱泱中华何事?精英们多着呢!

    鄙人曾读过几年大学,姑且算作个小知识分子吧,这么多年来,自已的事倒没怎么关心,却老是对国家的事关心来关心去的,染上了些“生于忧患”的劣根。对这政那治,我大可作过眼不睹充耳不闻状,流自已的汗吃自已的饭,散散发弄弄扁舟,岂不悠哉!任尔东南西北风,我自岿然不动,还要去烦哪一门子神?说到底还不是盼咱国家能政通人和一片光明,盼咱老百姓能过上平安祥和的好日子。

    关心的一个主要方式就是说话,说真话,进忠言。我就是这样旷日持久地身体力行的,真话忠言(公允地判断算是吧)讲了说了成框成稻萝,却不是碰壁就是撞墙,弄得我土头灰脸,颓丧不堪。既然处处不留爷,爷就想摞担子闪人了。前几日,在搜狐网站上的遭遇更是坚定了我这一念头。一直视搜狐网站为知已,尽管那上面黄段子堆成了小山,一夜情差不多夜夜都有,其他乌七八糟的宝贝每天都能整上几卡车,可它有一个极为闪光的地方,那就是它积极倡导、实践了一个最基本的人文理念——人生而平等(西方人几个世纪前掉的牙,给捡来了,但毕竟捡了)。这之中表现最为直接的就是言论自由,你只要口气不臭腔色正当,尽可以在上面扯着嗓子吼。这是我参加了两场“秀”的活动得出的结论。一场是“宝马撞人秀”我曾站在坛上对着一大群以头跄地吵嚷不已的人们狮吼:谁叫人家是腕儿呢,人家有权有钱有牛逼,人家大手笔大气魄大大泡泡糖,那就叫爽!一场是“刘涌葫芦案秀”我是匿名发话的,恕不能重复了,怕被翻账啊(我有权保持沉默,若不,我所说的每一句话将成为呈堂证供)。没想到这两次我均被人家请上了雅座,惹得满堂喝彩唏嘘一片,那一刻,我风光极了,深感乃知遇之幸,人家真是好样的,没有丁点儿什么为尊者讳为官者讳为权贵者讳的奴颜,我几十年来的压抑因此一扫而光。上述的两次考察,大大夯实了我作为知识分子能够生存下去的理由,好歹有了自已人的阵地。从此,我铁定了视人家为知已,为我等哥儿们的匕首和投枪。我手舞足蹈,每每流连忘返,一日不见,便茶饭不思,如隔三秋,恨不得把自已粘贴在那网站的首页上。

    可千千万、万万千没料到的是,没三天,人家小样就暴露出来了。

    导致我们怒目相向的,就是那个某省政法委出台了的什么“某省一号文件”该文件有30个条款,有五个方面主要内容,谓之五大突破,最主要一点突破,说白了就是政府不再追究民企“原罪”我在有关文章发布的第一时间登陆上去的,并下载了该文及部分“我来说两句”这篇所谓权威的介绍文章,我一遍还没看完,浑身就着起了火。首先,文章对“原罪”是这样定义的——“是指一些民营企业家或者‘第一桶金’来路尴尬,或者利用国家资源在短期内积累起令人咋舌的巨额财富。”这个定义解释,简直就是糊弄三岁小孩,这能称之为罪吗,驴头不对马嘴!遮遮掩掩,含含混混,辞不达意,欲盖弥彰,透过这样的字句,立马就能看到一副理亏心虚的嘴脸。既不成为罪,何须要赦免呢,自相矛盾,不敢堂堂正正摆上桌面。官方把文件有关对待民企“原罪”的条款内容概括为:既往不咎,下不为例。我在认真研读的基础上,把该概括具体明确为:对民企靠坑蒙拐骗、走私、官商勾结而敛聚的不法财产,实行最后的晚餐,吃下去就不要吐啦!其他的几大突破也搞得人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如所谓的第二大突破是“只要法律没有明确禁止的经营行为可以大胆干”这能算是突破吗?简直废话一句!法律有漏洞本来就可以天经地义地去钻的,这是一般游戏规则。如果说这句话所隐衷肠是“我们从现在起洗手不干那种说你有罪就有罪说你无罪就无罪的事了”倒是可以让人谅解的;第五大突破更是令人啼笑皆非,原文——“第五个突破是‘依法维护娱乐场所等特种行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在检查上述场所时,除必须立即处置的治安、刑事案件外,一切检查、调查工作,必须报经县级以上公安局长批准,并持有载明具体事由的局长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进行检查和调查。”切,不言而喻,三陪小姐们跟后面浑水摸了回鱼,得了个大实惠!也令人不得不佩服政策制定者们考虑周密精细,这样一来,私企老板们就可以肆无忌惮地搞一夜情包二奶了,于是乎,赃款就有着落的地方了!

    且不说某省政法委有没有这样的权力,这样的文件是不是违宪的、违法的,单说这始作俑者就可能引发一些恶性后患,若对此已创先例借而鉴之推而广之,抢劫杀人则最终也可以得到赦免的,理由还怕找不到吗,常此以往,谁还怕犯法呢。在资本主义独霸全球的时代,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一针见血地指出:“资本的原始积累是血淋淋的。”言下之意,这种积累是犯罪是对工人阶级的犯罪,工人阶级饶过了那些资本家了吗?没有!工人们拿起了锤子镰刀就和他们斗了起来,结果踩在他们背上建立起了有着巨大优越性的社会主义制度。既然我们姓“社”的前辈们都率先垂范了,我们又岂能纵容那些靠对社会犯罪来积累原始资本的现行版资本家们,不,应该是犯罪分子!是他们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秩序,诈骗了人民的血汗钱,损害了国家利益,那样的资本滴下的血是人民的血是国家的血是罪恶的血,能就这么轻易地一笔勾销而让他们光明正大趾高气扬地逍遥法外吗,是可忍,孰不可忍?天若有眼眼亦瞎!

    在那篇所谓权威的文章刊出一天之内,对应的“我来说两句”就激增至一千八百多条,绝大多数为声讨声,可第二天被删的只剩下十几条了,据说,是网管打了下瞌睡才致使累积到了一千八百多条,想来那网管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边狂点鼠标,边在嘴里嘟噜着:我删我删我删删删

    在这唾沫星子横飞乱溅之际,我也歙动了下嘴唇。第一次,我贴上去的标题为:我喷;内容仅为:“!”没想到五秒之后贴子就被毙了,这个网站可是我的知已呵,我又没喷你,你删我贴子干嘛啊,简直就是帮凶,小样,我现在连你也喷了,喷你没商量!第二次,我贴上去的标题为:我喷我喷;意为两者各赏一个。可没想到不足三秒就给毙了,我顿时急火攻心,大脑一阵晕眩,一口鲜血自胸腔内往上猛漾,这当口,我强忍着稳住了神,运指如飞敲下:“我喷我喷我吐血喷”然后奋力往那个大垃圾堆里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