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穿越者二

元亨利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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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秋雨一场寒,两场秋雨过后已经去了暑气,凉爽起来。

    那个闹事的小子果真是王岌派来砸场子的,也不知万掌柜怎么把他打发了,以后再也没来。

    丝瓜已经结了籽,南瓜又上了市,于红瘦了一大圈。

    古人的衣裳都偏大,只要把腰带系紧一点就行了,只是胸部成了个问题。越是减肥越是发现余招娣的身材还真有点料,却害得于红用布条层层裹紧,勒得都要喘不过气来,一回到家就要解开捆绑透口气。

    今天于红说到肖景睿和言豫津在河边谈起苏哲,肖景睿感觉到苏哲在疏远他,而言豫津看出了苏哲是做大事的人。

    以前于红看到这段觉得真是满满的基情啊!如果是耽美小说,接下来的发展一定是肖景睿暗恋苏哲,而言豫津和他青梅竹马情愫暗生了。

    宋朝还没有耽美小说,听众都很单纯,于红也跟着回顾了一遍,真心觉得那些想法是亵渎。

    苏哲、肖景睿、言豫津,他们三个青年才俊,一个深沉睿智,一个温润如玉,一个机智洒脱,不管是得到他们当中的哪一个当老公都是赚着了。

    唉,比起韩五强多了呀!

    说到两个公子哥遇上了夏冬,于还卖了个关子,没把夏冬的官职说出来就打算结束这一讲,习惯地向下扫视,观察听众的反应,却失了神。

    这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公子?身穿湖蓝色宝树缀云纹长衫,腰系玉带,头上斜插一大朵□□,长眉入鬃,星眸半闭,肌肤细腻吹弹可破,一只手放在桌上,修长的手指漫不经心地轻点着。他的身形偏瘦,个头也不高,但隐隐气势迫人,显见得久居人上。他太美了,美得有点雌雄莫辩,象是《紫川》里的帝林,象是《犬夜叉》里的杀生丸。于红是女扮男装,怀疑他也和自己一样,目光下移留意到了他的喉节,原来他是货真价实的男人,不由得多看了两眼。

    在隆昌茶楼有小厮下场讨赏,用不着于红亲自去求,只需要在后台等着就行了。

    今天除了一般的打赏以外,还有人大方地给了个金锞子,得要万老板才能找得开,于红只得等着。

    过了一会儿,万老板来了,在他身后跟着那位漂亮得象女孩子的公子哥。

    万老板见到于红笑道:“你还没走?”

    于红指着桌上的金锞子:“这个……”

    万老板在门口停住,侧过身说:“东家请。”

    于红这才知道这位公子原来就是大名鼎鼎的红袖招的老板,才二十出头就白手起家挣下诺大的家业,在东京汴梁呼风唤雨,还真是自古英雄出少年!

    公子睨了于红一眼:“他就是你总在我耳边咶噪的那人?刚才我听了,也不过平平而已。”

    于红的眼角跳了跳,心道:你才听一场凭什么下结论?说我倒也罢了,不能说大大,《琅琊榜》是多好的一本书,全国上下就没有挑刺的,好大的口气!

    人家到底是老板,吃人家的饭就得归人家管,于红很没有骨气地嘟着嘴却不敢反驳。

    万掌柜打圆场道:“这个金锞子就是东家赏的,还不谢过!”

    于红只得抱拳躬身施了一礼,勉强说:“谢过东家。”

    公子摆了摆手,到上位坐下,自有丫环上来奉茶。

    “说得不过平平,但好在书很新。”公子轻涰了一口,翘起兰花指把茶盅放回桌上,“你想到京城发展吗?”

    这件事太突然,于红没有一点儿心理准备,才在名州城扎下根,还真是舍不得走。

    万掌柜察颜观色忙说:“走了狗屎运了,这是东家提拔你呢!”

    于红上辈子凭自己的本事,这一世也一样,明白给别人打工要收敛一点,但知识分子的傲气已经深入骨髓,这漂亮公子高人一等的做派已经惹毛了她。

    长得好看又怎么样?

    有钱又怎么样?

    是老板又怎么样?

    谁求你提拔了?

    说书不好,为什么还要提拔?

    打一巴掌,再给个甜枣,就想人感恩戴德吗?

    人是第一生产力,这是对待人才的态度吗?

    有这样的当家人,红袖招绿袖招也迟早会完蛋!

    强压下怒气,于红昂起下巴问:“东家说我的书不好,还请指点一二。”

    公子秀眉轻挑,放下茶盅,淡淡地说:“太过平淡,两个后生背后说人是非,还被一名女人欺负到头上,这书好吗?”

    “书好不好,东家不是看到了吗?隆昌茶楼座无虚席,还有这些打赏,在下没来之前是没有过的。”

    “你不服?那不过是小地方人没见过世面!”公子靠在椅背上,懒洋洋的样子,“要到京城去说书,你还差了一点点。连一句诗都没有,文采也不够,京城里读书人多,倒不要求你有锦绣文章,偶尔附庸点风雅总得要有。你的缺点就一个字——俗!俗也不是不可以,要俗就大俗,而你的书高不成低不就,不雅,又不能由俗入雅,所以只能在名州城这样的小地方混,到京城说书得请人帮你润色,太麻烦!”

    他是内行人,说到了点子上,于红无言以对。

    《琅琊榜》本身写得很雅,可于红不可能把整部书背下来,只能用自己的语言来说,把原著的神韵打了很大的折扣。于红心知这个缺憾,但她本人的古言功底太差,也就只有将就了,把主要精力倾注在声情并茂上。主是是原著出色,再加上一点点耍宝卖萌,终于在名州城混得风声水起,但缺憾就是缺憾,狡辩耍赖这种事于红做不出来。

    “不过表演技巧还算独特,书的整体内容也还算新奇,机会给你,就看进了京后能不能有长进了。”公子挥挥手,“下去吧!”

    挨了老板的训,于红从耷拉着脑袋退了出去。

    “慢着!”

    于红在门口站住,回过头,只见那公子眼神很古怪。

    “你出去,他留下,把门关上。”

    这条指令更令人匪夷所思了,但没有人敢置疑自己的老板,万掌柜退了出去,临走前还对于红使了个眼色,意思是“好好表现,别惹老板生气”。

    “你是个女人?”公子没有半点怀疑,十足肯定地说。

    于红吓得捂住嘴,差点要尖叫。

    公子嗤笑道:“果然是个女人!倒还有点胆色!”

    于红发现自己真的很不善于跟上级打交道,马上又被激怒了:“女人不可以吗?有谁规定女子不能说书?”

    “是没有过这样的规定。”公子向她一指,“既然没有规定,你又为何要扮成男人?”

    没有办法回答,于红又落了下风,心中懊恼不已。

    “成亲了吗?”

    和韩五那样算是成亲吗?于红还是无法回答。

    公子抚额:“我明白了,出去吧!”

    于红心里在大吼“什么叫你明白了”,“你明白什么了”,“你什么也不明白”,可这些话也只能在心里说,一跺脚象个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一样退了出去。

    “明天你不用来说书了。”

    于红心一沉,工作没了!

    公子又在后面加了一句:“你来听听别人怎么说的,学着点!”

    于红背对着翻了翻白眼,老板啊,说话能不能别大喘气?

    第二天于红准时到了隆昌茶馆。

    今天说书的叫阮大成,是位四十岁上下的老先生,三缕长髯,面皮白净,总是挂着一脸的笑。

    “举手不打笑脸人”是因为一般人笑起来至少让人感觉亲切,而他却总是笑得莫名其妙,让人觉得被他给耍弄了,偏偏又不知道是哪里被他占了便宜。也不知道是不是于红的错觉,觉得他的笑有点象是把全国球迷玩弄于股掌之中的老狐狸米卢。

    阮大成走上台来,人们见不是于红纷纷嘘他,还有人嚷了起来。他却毫不在意,笑眯眯地等人们吵累了才开始说书。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皇帝,为了穿得漂亮,不惜把所有的钱都花掉。他既不关心他的军队,喜欢去看戏,也不喜欢乘着马车去游园子——除非是为了去炫耀一下他的新衣服。他每一天每个时辰都要换一套衣服……”

    于红惊得都要从椅子上摔下来,草,他也是穿越者!看来以后偷书不再是她一个人的专利了,可话说,穿越者何苦为难穿越者?

    “有一个小男孩指着皇帝说‘他没穿衣服’!”

    人们都笑了起来。

    于红知道,他成功了,但若想要她心悦诚服就万万不能,都是偷书,凭什么?

    阮大成又说:“你们觉得骗子聪明吗?才不呢!要是我,我才不骗皇帝,骗皇后和贵妃娘娘多好!”

    说完阮大成还暧昧地冲人们挤了挤眼。

    意思就是让皇后和贵妃穿皇帝的新装,那岂不是……

    人们哄堂大笑起来,听书的全都是男人,那是男人们都懂的笑声。

    果然,阮大成的赏金比于红的还要多,而人家根本没做过一天的宣传。

    第二天,阮大成的故事大致是两个侏儒去鬼混,一个很快完事,听隔壁整夜“一二三、嘿,一二三、嘿…”.次日甲对乙说:“你丫身体真棒!”乙:“老子忙了一夜都没跳上床!”

    第三天是洞房花烛夜的早晨,新郎一觉醒来,发现新娘泪流满面,惊讶问:“心肝,为啥哭?”新娘哭到:“以后的日子怎么过?你那玩意儿用了一夜已经缩小到不成样子了!以后咋办呢!”

    说的都是黄段子,可一天比一天的人多,才短短三天赏金就是这些日子以来于红的总和。

    于红实在忍不住了,在僻静地方截住了阮大成。

    “总说些这样的,不太好吧?”

    “怎么不好了?”

    于红的脸红了:“总之就是不好,影响社会风气,不和谐!”

    “哦!”阮大成眼睛一亮,紧紧抓着于红的手,“同志啊!这一届的欧洲杯谁赢了?英国脱欧公投结果怎么样?祖国收回台湾了吗?废除一国两制,用一国一制了没?我国太空站成功了吗?我们国家……比美国还牛了吧?是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了吧?”

    于红要晕:“我来的时候英国脱欧了,其他的还不知道。”

    “哦,是这样。”阮大成有点失望。

    “作为同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老乡。”于红清了清喉咙,“我们是不是得要谈一谈,那个……减少内耗,共同致富什么的?”

    阮大成上下打量了一下于红:“你知道我们的老板是谁吗?”

    老板就是老板喽,管他是谁?

    阮大成很鄙视地说:“他叫刘光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