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三章 胭脂山

林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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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始十二年三月,应水县初开通贡是东胡齐朝头等的要事。主持通贡的齐朝正使为晋王林衡,副使礼部尚书柴卓义,东胡更是六部可汗尽至,欢宴近月方散。那一年夏天应水城内锦幛蔽日,城外毡帐遍野,成了应水老人津津乐道的往事。自次年起,以应水为界,胡人聚帐宴饮歇息于北,汉人商肆买卖安居于南,便成了贡所的惯例。

    “那些锦袍金刀的东胡贵人,都在坡上彩帐中。”阿伍被胡文诚派来为林纵做向导,心里对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少女甚是埋怨,面上却恭恭敬敬,殷勤指点,“那一片空地上的就是为他们作歌献舞的奴隶和摔跤武士,通常都是任凭平民观看的,胡人汉人都无妨,七爷看,那里还有几个汉人小贩设赌下注呢。”

    “有趣。”林纵信口敷衍,目光不离帐下火盆边毡毯上按刀而坐的武士们,“一个火盆边二十人,他们也是东胡的贵人?”

    “那是特勒,汉话就是侍从。”阿伍道,“他们二十人为一队,百人为一伍,一个火盆便是一队,五个便是一伍,五十个火盆,便是一个千人队。”

    “一百个火盆,两个千人队,”刘纪广勒住缰绳,回顾手下数十精悍子弟,“这里的贵人来头不小啊。”

    众人哄笑不止,阿伍看着这些嚣张无忌得仿佛立时要把东胡营帐踏在马下的人,暗地里叹了口气,硬着头皮继续介绍:“其实胡人三月来此,也有他们自己的缘故,”他提鞭西指远处幽深的山影,“那里便是胭脂山,山岩赤红,颜色染在衣物上终年不褪,胡人传说是长生天神妻子遗落胭脂所化,年轻情侣夜晚取山岩涂抹各自心口,在应水前立誓,便可永不变心,白头偕老,所以――”

    刘纪广充耳不闻,与众人喧闹不休,似是毫不在意,眼见胭脂山越来越远,阿伍的声音也渐渐低了下去,“所以每年――”

    “带路!”

    七爷说什么?” 刘纪广和阿伍同时一惊,不由自主地同时脱口而出。

    林纵却已拨转了马头,提鞭指了指阿伍。“你带我去胭脂山。你们,且在这里别动。”

    “七爷!”刘纪广大惊失色,“这里胡人众多――”

    “有你们替我看着这两个千人队,我还有什么不放心的?”林纵的声音斩钉截铁,“难道胡人会在胭脂山里设伏不成?”

    “这――”刘纪广心中忧疑,只得咬牙切齿地将阿伍细细叮嘱了一番,眼见两骑渐渐驰远,消逝于夜幕之中,回望灯火通明的胡人营地,在鞍上不住地叹气。

    “七爷怎么突然去了?”一个年轻侍卫凑过来问。

    “多嘴!”刘纪广迁怒似地给了他一鞭,望着胭脂山浓重的阴影,依旧叹气不语。

    “不妨事,”他的得力心腹张武低声劝慰,“七爷想必只是一时触动心事。

    但这心事却已越来越成为楚王府的一桩棘手公案――远远胡人少女歌声传来,情意般缠绵不绝,想起审遇信中的殷殷言语,刘纪广只觉束手无策――那人远在京中便可以让人心神大乱,若真成了皇帝的说客不远千里而来,眼下东山再起的局面林纵会不会拱手相让?

    “审先生的那封信,且别告诉七爷。”他狠下心肠,握住了刀柄。

    胭脂山离应水十四里,林纵纵马登上缓坡,极目四望,只见坡上光秃秃并无草木,岩石林立,石下人影络绎不绝,又沿山道向山中驰去。阿伍紧随在她身后,见石间人影渐稀,低声劝阻:“七爷,停步。里面――”

    “里面才清静。”林纵又驰远了些,在一块巨岩的阴影下勒住缰绳,跳下马来,“你说的就是这种石头?”

    “是。”阿伍俯身捡起一块岩石碎片,躬身奉上。“七爷请看,这上面刻有名姓,胡人情侣成婚时,便将发誓的石头刻上姓名,供在自己毡帐的长生天前,以作见证,亡故后再将石头送回胭脂山,以示姻缘断绝。”

    “有趣。”林纵道,却不接阿伍手中的石头,只顾抚着巨岩沉思不语。阿伍静静屏息候了片刻,眼见山风回荡,鞍边马灯随之晃动不休,映得四周怪石阴影如狰狞野兽摆头甩尾,心底渐渐焦躁,低声催道:“七爷有心事?”

    “不过是些旧事罢了。”林纵摇头道,“此地我曾听一个故人提起,她一直想来此处看看,只可惜一直未能成行。”

    “小的没什么见识,”阿伍道,“但既得七爷如此看重,想必也是不凡之士,想来胭脂山若是有知,也必定惋惜自己少了一段佳话。”

    “她不喜张扬,佳话倒也不必,”林纵怅然摇头,声音低得几不可闻,“只是若也在这里便好了。”她叹息一声,飞身上马,与阿伍一起沿原路出山,只转过缓坡,忽见一队胡人武士簇拥着几个贵人迎面驰来,两人不欲此刻生事,皆勒马立在一边,那马队甚快,顷刻间转至山边,却又蓦地停住。

    阿伍心底一惊,不及抽刀,十数名武士已经簇拥着一对少年男女奔至两人面前,为首的少女秀眉杏眼,举止生气勃勃,火光下更是艳色夺人,她指了指阿伍身后的林纵,清脆声音中满是骄傲:“还躲什么,南蛮子?我认得你的马。”

    林纵抿紧了唇,示意阿伍让在一边:“谁躲你们了?”

    “好嗓子!”清亮声音里铮铮然满是傲气,气势竟不让自己半分,乌云钦娜大喜,回顾勃羯道,“她一直不说话,我还担心她是哑巴。”

    “是好嗓子。”勃羯早认出阿伍身份,此刻不由得左右为难地苦笑,“只是咱们帐下好嗓子也不少 ,这一次好容易”出来,何必和一个南蛮子多做纠缠?”

    “你说的不错,”乌云钦娜鞭梢轻敲长靴,目光在阿伍和林纵之间转来转去,“我只问一句:南蛮子,你的身价银子,要多少钱?”

    阿伍面色大变,只恐林纵沉不住气,他摸了摸腰里捕快腰牌,稍一犹豫,林纵却已开口:“我要多少,你就给多少?”

    “斡度人说出的话,便如山岩一般再无移动。”乌云钦娜欣喜地催促,“快说,我给你银子,你来服侍我。”

    “我也不太缺钱,价钱自然要定得高些,”林纵婉然一笑,“我也不多要――三百万两银子拿来,我跟你走,如何?”

    “三百万两?”勃羯吸了口冷气,乌云钦娜已沉下脸来,“你脑袋糊涂,算不清帐了?”

    “三年一贡,一次三十万两,如今已整三十年,”林纵含笑道,目光里凌厉杀气一闪而逝,“我只要本银,不要利息,还便宜了些呢。”

    “你――”乌云钦娜只觉自己气势无端端矮了一截,不由得气急败坏地回顾勃羯,“勃羯!”

    “能说出这样的话,想必也不是寻常人物,”勃羯拦住乌云钦娜,仔细打量林纵,“告诉我你的名字,我让你们走。”

    阿伍松了口气:“这位是――”

    “凭你们也问我的名字?”林纵却肆无忌惮地朗声一笑,“我若不说,便走不了么?”

    “大胆!”乌云钦娜勃然大怒,扬起手里皮鞭,却又被勃羯拦住。“不说,自然走不了。”

    “这里是大齐的地方。”

    “这里也是斡度的草场。”勃羯道,一个名字忽然跳入他的脑海,让他心头一动,“不然这样,我们比上一场,就依胜者的意思行事,如何?”

    “比什么?”林纵依旧没有半分躲闪让步,“刀?马?弓箭?”

    “赛马,以那里为界,先跑回来的为胜,”勃羯与乌云钦娜低声商量了一会儿,又催马过来,指了指远处平阔原野上的一棵孤树,“如何?”

    “好!”林纵回顾阿伍,“你,还是我?”

    “他的马不如你的好,”乌云钦娜冷哼一声,“我亲自和你比,如果赢了,你便是我的女奴,只是你可小心,别掉下马来摔死!”

    “我既然应承,自然是生死自负,与他人无关。”林纵提马向前,向着阿伍一笑,“且等等,我就回来。”

    “七爷到了树下,不必回来,我自有脱身之计。”阿伍探身拉住林纵缰绳,低声叮嘱。

    “等她做了我的女奴,”乌云钦娜看着两人,咬着嘴唇微笑,“我就当着她的面,抽她的情郎皮鞭!”

    “公主不打她了?”

    “这么弱的身子,几鞭子就会没命,”乌云钦娜蹙起眉,“我若按你说的做,她不会摔死?被马踏死?”

    “不会。”勃羯失笑道,“公主只管比,我在这里看着呢。”

    不一刻胡人武士在树下插好立旗,远远驰开。林纵与乌云钦娜并鞍齐辔,各自狠抽一鞭,转眼把众人抛在身后。阿伍眼见两骑飞掠而过,乌云钦娜抢先兜转回来,林纵竟也在她身后紧追不舍,不由得目瞪口呆。

    “骑术不错,”眼见林纵便要抢到自己身前,乌云钦娜在风声中格格一笑,兜住马头,提鞭抽向林纵坐骑右眼,眼前却突然白光一闪。

    “啊!”她只来得及惊呼一声,坐骑已经悲嘶一声,向前栽倒,饶是她骑术精湛,身手灵活,也只堪堪抽出腿来,没被马尸压住。待她回过神来,冰冷的剑刃已压上她的喉咙。

    “我不杀你,”林纵冷然道,“让我的人过来,我们离开胭脂山,便放你走。”

    “杀了我吧,”乌云钦娜冷冷道,不顾身上面上淋漓的马血,昂然抬头道,“斡度人从不受人胁迫,告诉他们把你活着埋在我脚下,生生世世受我践踏!”

    “不见得吧。”勃羯孤身一人带着阿伍驰来,林纵冰冷的目光在他面上微微一停,“要她性命,便放我们走。”

    “杀了她,勃羯!”

    勃羯却道:“我们一起再向东驰十里,在山口你将人交给我,如何?”

    “好!”阿伍跳下马来,将乌云钦娜双手缚住,横担在林纵鞍前,林纵不待他上马,率先狠抽一鞭,顷刻到了山口,将乌云钦娜扯下马,提剑逼住。

    乌云钦娜颠得烦恶欲呕,半晌才在清冷的山风中喘过气来,她盯着林纵面庞,不再咒骂,只是切齿冷笑:“我记得你了,南蛮子。”

    “记得我的人不止你一个,”林纵笑道,“日后只会更多,不怕死的,尽管来。”

    乌云钦娜冷笑不止,不过一会儿,勃羯与阿伍已驰至山口,彼此交换人质,各自驰回。

    “你怎么不杀了她!”眼睁睁见两骑向东而去,乌云钦娜咬牙切齿地一掌扇在勃羯脸上,“这个南蛮子如此辱我――”

    “这个南蛮子不是寻常人物,此刻冲突起来,只怕引出其他事端,坏了可汗的大事,”勃羯心中有数,抚了抚火辣辣的面颊,只微微一笑,“何况她对齐朝皇帝的银子如此看重,想必这段时间也得呆在应水,公主想要报仇,还怕没有机会么?”